星期四, 18 四月 2024
繁體中文

試用期被公司辭退工資怎麼算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考察用人單位是否是否自己的雙向選擇期限。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當按出勤結清工資。因為結算的是試用期工資,當然按照試用期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辭職工資怎麼算


  1、試用期離職工資應當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的天數以及加班時間的多少來進行計算其工資,其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2、在試用期辭職,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工資的,除非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什麼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第二,在公司常規發薪之日再發放給勞動者。


試用期辭職工資什麼時候發


  1、如果你是在試用期裡辭職,辭職到期以後,公司應當在辭職到期以後,3天把公司發放給你。


  2、公司肯定會給你的,不過你最好在走的時候和公司的人事或財務說清楚。什麼時候給,怎麼給,是我自己來拿還是公司打到我的卡里。聯繫好你再走


  3、一般公司不會賴這個錢的,如果碰到特別賴的,那麼你就需要去申請仲裁了。這個你是需要保留勞動關係證明的,一般仲裁時間是45天結案。


  4、《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試用期辭職需要注意什麼


  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試用期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的“勞動者送達、移交簽收單”籤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